成都市双流区浩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常规管理制度

  • 发布人:教务科
  • 时间:2025-01-0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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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日常教务管理
1、校 历
校历是学校学年主要工作的日程表,由学校统一制定。校历是采用表格形式按年月日编制的具体日历,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放假前4周编制出下一学年的校历,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各部门执行。
 
2、教学进度表
教学进度表是每学期全校各专业班教学活动的总体安排。教学进度表按学期周次顺序排列,编排各班的理论教学、实训教学、三自活动、考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假期的具体安排。教学进度表由校区教务处根据校历和实践性教学计划编排。
3、课程表
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和其他各项活动的日程安排。它包括全校课程表总表、班级课程表。课程表一经公布,要严格执行。
4、教学日志管理
(1)、教学日志是实施教学计划具体进程,教师执行学期授课计划和学生学习及出勤情况的记录。教室日志主要记载各班级授课日期、周次、课程名称、教学内容(章节名称及内容摘要)、课堂纪律及出勤情况,授课教师等。
(2)、任课教师每次授课,应逐项填写,并签名确认。
(3)、教学日志每周一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到教务领取,周末结束交到教务处。
(4)、教务处应指派专人管理,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解决,做好考勤统计工作。
(5)、教务处长应经常认真调阅教学日志,及时收集教师授课情况并做出统计。
 
第二节   教学秩序管理
1、日常教学检查
(1)、日常教学检查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常规检查。检查工作主要由各级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教研室、学校督导办)负责,随时了解、掌握教师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和教师育人的情况,要注重对外聘兼职教师和专职实训指导教师教学质量的检查。
(2)、教务处每天巡课1—2次,检查上课、自习、出勤情况,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3)、教务管理部门(教务处、教研组、学校督导办)每周检查教学日志一次,了解教师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4)、教务处、教研室、学校督导办的负责人,要深入班级随机听课,各部门制定听课制度,确保教务处、教研组、学校督导办的负责人听课经常化、制度化。学校主管负责人每周听课不得少于2节,校区主管负责人听课不得少于4节教务处、教研室负责人每周不得少于6节,教师每周不得少于4节。听课前有准备,听课时有记录,以便检查和指导教学。
(5)、教研组要经常检查教学各个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主管负责人、教务处随机检查。每学期教研室认真检查教师的教案编写情况及学生作业和教师批改作业情况,认真记录,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平时与各方面的学生交流,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学校督导办要定期和不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
  1. 调课、代课与听课
(1)、调课:由本人填写调课申请表,教研组长加具意见,提出调课方案,在上课前两天以上送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及时把调课通知书及时发给有关教师和班级。
(2)、代课:教师因公、因事、因病(须有因公证明或请假批条)超过三天不能上课时,可由教研室提出安排意见,请其他老师代课,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3)、停课:规定的教学时间不能随意占用。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的临时停课,由教务处报学校批准,由教务处发出通知执行。全校性停课两天者,须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停课后一般不补课。
  1. 教学事故处理
(1)、教学事故分类。根据我校实际,教学事故可分为:三级事故、二级事故和一级事故等三个级别。
 三级教学事故:
  1. 上课迟到1~3分钟;
  2. 一节课授课(包括实验实习)不到30分钟;
  3. 上课不带教科书或教案;
  4. 上课时手机不关机或接听手机电话;
  5. 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室2~5分钟;
  6. 上课期间无故惩罚学生让其离开教室;
  7. 未及时按教务处要求批改学生作业;
  8. 未经教务处的同意和安排而私自调课;
  9. 课堂上的“组织教学”环节不力因而导致纪律涣散,影响正常行课;
  10. 课堂上随意发泄个人情绪;
  11. 随意修改教学计划,实际授课进度与所订教学计划出入较大(8节以上);
二级教学事故:
  1. 上课迟到4~10分钟;
  2. 一节课授课时间(包括实验实习)不到20分钟;
  3. 上课时间无故离开教室5~10分钟;
  4. 课堂管理中偶发事件的疏导不当,造成纪律严重混乱;
  5. 未经报告和允许,擅自让学生个人或全班停课1~2节;
  6. 未经教学管理部门论证与批准而擅自进行“教改”;
  7. 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8. 课堂上辱骂学生;
  9. 命题教师或保管试题试卷人员因为保管不善,使试题试卷泄密但未造成恶劣影响者;
  10. 课堂上整顿纪律时间过长,影响正常上课者;
  11. 课堂上完全“自由发挥”,实际授课情况与备课教案基本对不上。
 一级教学事故:
  1. 上课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
  2. 一节课内授课时间不到10分钟;
  3. 一节课内无故离开教室10分钟;
  4. 未备课而上讲台授课者;
  5. 接到教务处2次教学整改通知而无改进者;
  6. 未经允许,擅自让学生停课2节及以上者;
  7. 课堂上体罚或殴打学生者;
  8. 对课堂上学生违纪进行无效管理而造成恶劣影响者;
  9. 命题教师或相关人员故意泄露试题试卷;影响恶劣者;
  10. 无正当理由和报告教学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更改(降低或拔高)学生学业成绩(记分册或期末通知书)者。
处理办法:
  1. 三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或分管领导提出批评,要求整改,并视其认识态度扣除相应的“教学质量分”;
  2. 二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报请有关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教学津贴,一项一次为10~25元,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3. 一级教学事故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相应处理决定,撤离教学岗位;影响特别恶劣并且认错态度极差的报校长解聘除名,记入教师业务档案。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者,严格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法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节  教学档案管理
 
1、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教务、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形成的文件,学籍管理形成的资料,毕业生相关资料,教师业务档案和教学设备台帐等。
2、教学档案一般按教学年度整理。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初的前两个月内将上一学年的文件材料汇集、鉴别、整理、按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类,立档归卷,上架保管。
 
表三: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
 专业:       年级:          学生人数:           班主任:         

课程名称 任课
教师
职称 周学时 起止周数 选用教材
(名称、作者、出版社)
上课地点 学期 备注
(外聘教师单位)
教学效果
1                    
2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表四:单科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情况表
课程名称:                           授课年级、专业:
授课人:                             授课时间:
周数 授课内容 授课要点 学时数 作业或实验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