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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浩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 发布人:教务科
  • 时间:2025-01-0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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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教师任职资格与行为规范   
  
一、教师岗位任职要求 
   教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必须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遵循教育规律,总结经验,努力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热爱教育事业。
  1. 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经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我校认定合格的,可以担任我校教学工作;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经我校校务会会议通过,可以从事教学工作。
  2. 我校教师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史。
  3. 开学前要制定好学期授课计划,深研大纲,通读教材,分析学生特点,采用相应的教学方法。
  4. 备课时明确每一课的教学目的、重点、难点、了接学生,吃透教材,确定相应的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教案。
  5. 上课前,要引导学生预习新课。上课时,要讲清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培育学生的各种能力。反对“满堂灌”、“填鸭式”、“注入式”、做到不“拖堂”、“不早退”。
  6. 学生作业分量要适量,难易适度,习题要典范化,格式要规范化:对学生的作业要及时批阅和讲评。
  7. 因材施教,热情辅导。指导学生预习、复习和做好课外作业,随时答疑。
  8. 积极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培养学生的特长和爱好,增进师生情感交流。
  9. 严格执行成绩考核制度。出学校统一规定的考试外,不要过多地进行考试。考前组织学生复习,考后进行试卷分析,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教学。试题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出偏题、怪题。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品质。
10、全面关心学生,特别是后进学生,做到“三育”(德育、智育、体育)一起抓。
 
二、工作纪律
  遵守学生作息制度、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先请假:遵守学校教职工行为规范、岗位职务责任和各部门的工作规定。
  • 工作中服从领导安排,接受领导的指导、调遣,高效低耗,保质保量地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
  • 上班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严禁无教案讲课。
  • 工作中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串岗、脱岗。
  • 上课时应关闭移动通信工具,上课时严禁打电话。
  • 工作中,举止得体,服饰端庄,不化浓妆和身着前卫服饰,不穿吊带裙、迷你裙和露脐衫。不在校园内部穿拖鞋。
  • 学校一切信息均属学校机密,任何人不得泄密。
三、教职工行为规范
    学校教职工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和马列主义,有开拓进取和与时俱进精神;应自觉遵守法纪、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增强法制观念,有良好品德。在日常生活中须自觉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 维护祖国利益,不得参与任何损害祖国尊严与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2. 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校纪、校规,努力作维护民主和法治的典范。
  3. 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反对损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4. 坚持集体主义,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利益。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同志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5.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说话要有事实根据,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公益劳动和义务劳动。
  7. 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不向学校提出不切实际的生活要求。
  8. 注意个人品德修养。服饰整洁、讲究卫生;诚实可信、谦虚谨慎;说话和气、待人有礼;男女交往,举止得体;尊重师长,尊重他人;敬老爱幼;乐于助人;勇于同不良行为过斗争。
  9.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10.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时不我待,努力学习,尽快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水平。
  11. 维护教学秩序。遵守校纪校规和教职工请假制度,不得擅自缺课和旷工。
  12. 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不扰乱秩序,不起哄;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观看、不传播反对、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不在禁烟区吸烟。
  13.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学校公共设施和教学设备设施,爱护花草树木,损害公物照价赔偿。
  14. 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休息;不毁坏和擅自拆装宿舍设备;不留宿配偶以外的异性;未经许可,不留宿校外人员。
四、教师岗位责任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一切言行都应成为学生表率。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和现代化知识,总结经验,努力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 备课前制订好教学进度,深研大纲,研读教材,分析学生特点,采取相应教法。
  • 要明确上课的教学目的,重、难点,吃透教材,根据学生实际、确定教法,精心设计教案。
  • 上课前,要引导学生预习新课。上课时,要讲清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培育学生的各种能力。反对“满堂灌”、“填鸭式”、“注入式”、做到不“拖堂”。
  • 作业布置适当,难易适度,习题要典范化,格式要规范化,及时批改作业,认真讲评作业。
  • 因材施教,热情辅导。指导学生预习、复习和做好课外作业,随时答疑。
  • 严格执行考核制度。靠前组织学生认真复习;试题突出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
  • 积极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培养学生的特长和爱好,增进师生情感交流。
  • 全面关心学生,特别是后进学生,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致以引,持之以恒的方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 教师师德形象管理
     为了认真塑造全体教师与管理干部的师德形象,整体提高教职工队伍的师德水平,提高对学生的德育教养能力及其德育工作效果,依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法规,结合办学机构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的实际要求,必须加强教师的师德形象建设。
一、教师师德形象事故分类
     一级——严重行为;
  • 有违背党和国家的政治路线、方针、政治的严重言行;
  • 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于邪教活动的;
  • 教育教学中抵制《教育法》,不承担教师义务和遵守职业纪律的;
4、严重侵害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
5、纵容或包庇《需方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学生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
6、两人次以上故意不公平评价学生学业成绩或操行成绩并引起学生公愤的;
7、因提法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社会影响恶劣者;
8、严重抵制校领导和管理部门的整改意见与批评教育,造成较大消极影响的;
9、在教职工中播弄是非,打击他人,破坏团结的;
10、无基础品德教育,以谩骂方式诋毁、侮辱他人的;
11、行为野蛮,殴打他人的;
12、在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态度极不端正,因失职或渎职造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严重损失的。
二级——较突出行为;
  1. 有不承担教师义务和遵守职业纪律的一般行为,影响较为轻微的;
  2. 1~2次发生评价学生学业成绩或操行成绩不公正,影响较小的;
  3. 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些学生情绪波动的;
  4. 未经学生处同意,擅自惩戒学生或作停课处理的;
  5. 知晓学生中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定性的“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情况。但不主动制止与教育或者知情不报的;
  6. 对校领导和管理部门的整改意见执行不力,或者执行有困难又不报告请示的;
  7. 着装服饰(包括佩戴首饰)缺乏教师的职业要求,穿着紧、透、露、窄、短和发式怪异的;
  8. 出了一般(三级)教育、德育和管理事故,隐瞒事实真相或知情不报的;
  9. 上课或会议期间(领导做报告)接听手机电话,一学期两次及以上的;
  10. 教育异性学生不按职业道德与职业要求的常规要求,在场合、地点、与谈话方式上有明显不当,但又不听劝阻与制止因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11. 未按管理要求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学校保护”中相关规定,造成一般轻微事故的。
三级——一般行为:
   比二级德育事故轻微和负面影响小,经管理干部指出后本人认识好并且修正及时的。
二、教师的师德形象事故的处理
   发生教师的师德形象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 教师请假制度
  1. 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或旷工。
  2. 有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者,以旷工论。
  3. 教师请假应出具书面申请,且理由充分,事假一般不超过一周;因病请假者,应附具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意见。
  4. 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务处批准,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批准人应严格审批,并在请假条上明确签具请假意见。
  5. 教师请假获准后,请假条交由教务处保存月底。假期结束应及时销假。需延长假期者,应按请假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续假手续;逾期不办理续期手续者,其超出假期天数,按旷工处理。
  6. 凡请假时弄虚作假者,除按旷工处理外,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节  教师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和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现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本细则。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目标项 目 考评要点 权重 考评标准 自评分 复评分
思想政治表现(20分) 政治方向 (1)政治思想方向正确,立场观点明确,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认真参加政治学习,积极参加政治活动。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5 (1)政治学习或政治活动每缺一次扣1分。
(2)违反党纪、政纪、校规受处分的扣3分
   
教育思想 (1)热爱职业教育教师事业,教育思想端正。
(2)坚持五育并举,德育为先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3)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5 (1)因从事"第二职业"而影响本职工作扣1分
(2)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学生反映强烈,扣2分
(3)忽视差生转化,歧视差生,扣2分。
   
职业道德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师德规范,举止言行堪为人师表。
(2)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履行职责,自觉完成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的精神。
(3)在教书育人活动中,讲究教育方法,关心爱护学生。
(4)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国家法律、法规,
10 (1)不服从工作安排扣2-3分。
(2)履行岗位职责不落实,造成工作失误,扣2-3分。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扣2-3分。
(4)乱收费或向学生及其家长索取财务扣1-3分
(5)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不得分
   
教学工作情况(50分) 出勤情况(5分) (1)出满勤者得5分;
(2)病假每天扣0.1分(住院除外);
(3)事假每天扣0.2分;(4)旷课每1天扣1分;(5)学校规定的有关活动(教研活动、校、年级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
5 (1)无故旷工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活动有
2/3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称职教师,扣5分。
(2)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不得分。
   
教学工作量 1、任教节数:
(1)理论教学5节/周;
(2)实训指导5节/周;
(3)早晚自习辅导2节/周;
(4)其他工作按有关规定折算节数。
6 (1)节数计算以课程表为依据,教务处安排的代课、实训课教学亦可列为教学时数。
(2)完成工作量者全得分,未满工作量者,平均每周少一节扣1分。
   
2、听课节数:
(1)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期听课18节
(2)校领导和教务处、教研室负责人要求每人每学期听课30节。
5 听课每少一节扣0.5分,扣完5分为止,有兼课的学校领导可酌减(不得少于20节)    
备课编写教案情况 (1)能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写好每一节课的教案(得6-7分)
(2)能备好课,写好教案(得4-5分)
(3)备课不认真,教案不全(得1-3分)
7 备课要做到五备: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思想教育,备教学方法,持旧教案或无教案上课被发现一次扣1分。    
批改作业情况 (1)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得4-5分)
(2)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得3分)
(3)不按规定布置、批改作业(得1-2分)
5 由教务处检查评价,差教师作业批改情况、作业质量,作文每学期不少于8篇,批改不少于1/3,英、数、理、化及其他学科作业批改不少于1/2    
授课情况 (1)能准时上、下课,讲授好每节课,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反映好,听课老师评价好,课堂秩序好的(得6-8分)
(2)以上评价内容做的一般的(得4-5分)
(3)以上情况做的比较差或常乱班的(得1-3分)
8 以学校组织的或教研组组织的听课活动及主管部门听课评课记录为依据,评课分四等:好(8分);较好(6分);一般(4分);差(3分)。    
技能比赛情况 指导学生参加成都市、双流县中职学社生技能比赛获奖情况,由各校制定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考评。 10 各校根据本校实际,按学校评分细则评分。    
公开课教学情况 (1)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公开科教学并获得好评的得4-5分,差的得1-2分;
(2)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教学并获得好评的得2-3分,差的不给分。
5 参加县级以上教学比武获一等奖的得5分,二等奖的得4分;三等奖的得3分;有参加未获奖的得2分;参加校级教学比武获一等奖的得3分;二等奖的得2;各级教学比武得分不累计,只计最高分.    
转化差生情况 (1)转化差生方法得当,并取得好的效果(得3-4分)
(2)转化差生工作一般化(得1-2分)。
4 转化差生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效果、有总结(有论文)每缺一项扣1分。    
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二选一)(7分) 班主任工作7分 1、计划与总结: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总结班级工作简况得1分) 1 只有计划而没有总结扣0.5分,反之亦然。    
2、班会团支部建设;班会及辅导团支部活动情况好的(得2分)一般(得1分) 2 班会应有班会教案,每缺一个教案扣1分。    
3、家校联系:每学期定期向家长通报一次学生在校表现,效果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2 以学期初生数为基数,每流生一人扣1分。    
4、班级面貌及获奖情况:班风班貌良好,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体(得2分);班级没有被评为优的(得1分)。 2 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受学校纪律处分每一例扣1分,学生违法的由公安派出所介入处理每一例扣2分。    
党政及其他工作 (1)能认真做好党政管理等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得6-7分)
(2)兼职工作做的较好的,政策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得4-5分)
(3)兼职工作做得一般化(得1-3分)
7 处室正副主任、工会主席由党支部复评。
教研组负责人由教务处复评。
年级组长由政教处复评。
教务处室人员由教研组复评。
   
承担活动课和其他活动(3分) 组织学生参加第二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每学年承担指导1个以上活动小组任务、计划、内容、形式明确,并在指导工作的总结。 3 组织指导活动课每周一次,每学年累计20次以上,且活动记录完整(得3分);累计活动10次以上20次以下的(得2分);累计活动10次以下的(得1分)。    
教研(教改)工作(4分) (1)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市级以上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的3-4分)。
(2)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县级以上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的2-3分)。
(3)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校级以上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的1-2分)
4 同一年度教研项目多次在不同级别交流和推广的并得奖的可以累计加分,但最多不得超过4分。    
编写教材、教参和交流发表或出版经验总结、论文、论著情况(5分) (1)文章在省级以上国内统一刊号专业刊物上发表或正式出版部门出版者(得5分);文章在省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宣读者(得4分)
(2)文章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得4分);文章在市级专业会议上交流收入汇编或获奖者(得3分)
(3)文章在县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得3分);文章在县级专业会议上交流收入汇编或获奖者(得2分)
(4)文章在校内交流收入汇编者(得1分)
5 (1)教研(教改)的经验总结在上拦已得分的,在本栏不再得分;(2)论文一稿多投和一稿多种文本,只要内容有三分之二以上重复的的均以一篇论文计分。(3)本项目可累计得分,但不超过5分    
指导培养教师情况(3分) (1)指导老师或实习生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好评的(得1-2分),指导老师以1人为主,协助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多只能1至2人可适当给分,但不得与为主教师等同。
(2)能给教师开课讲座介绍教育教学经验反映效果良好的(得1-2分)。
(3)长期性的老带新,能认真指导培养教师,使受培养的教师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有较大进步的(得2-3分)。
3 以上几项工作同时做了,以3分为满分,长期性的老带新应在学年初向教务处办理手续登记备案,考评时被培养的老师要出具受益情况证明。    
学历达标与进修培训(继续教育)情况(3分) (1)教师:本科以上得3分,专科得1分。
(2)参加高等院校本专业进修培训(含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得3分),成绩全部不及格者(得1分)
3 1)被指定要参加进修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每一次扣1分    
奖惩情况 个人先进 1)本年度内获奖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4分)
(2)本年度内获奖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3分)
(3)本年度内获奖得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4分)
(4)本年度内获奖得学校各种表彰者(得4分)
4 同一年多级表彰,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
该项得分为奖励分,可直接计入总分。
   
指导培养学生奖励情况 (1)学生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一、二等奖,指导老师得4分;
(2)学生获得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一、二等奖,指导老师得3分。
(3)学生获得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二等奖,指导老师得2分。
(4)学生获得县级三等奖,指导老师得1分。
4 以奖励证书为依据,可累计得分。
本项得分为奖励分,可直接计入总分。
   
统分人:                               校长签字
审核领导:                              总分
 
三、考核办法
1、考核遵循公开公正、客观全面、简化程序、求真务实的原则,实行量化考核、实绩评估、综合计分的办法。在教师年度工作小结和自查的基础上,由各责任科室进行分块考核,再由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确定相应分值,最后由考核组审核报校长室作出定性结论。
2、学校建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采用平时检查、民意测验、查阅会议记录和出勤记载、及检查记录。
4、学校对审核计分的结果及时予以公布,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实行“一票否决制”内容:
(1)因失职而造成工作上的重大失误和责任事故的;
(2)、政治立场不坚定,有违背政治原则的
(3)有旷工行为的;
(4)师德失范、形象不正,校内外影响恶劣的;
(5)无故拒绝参加考核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警告处分另作酌情扣分)。
被“一票否决者”的教师,当学年度及当年度考评(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6、年度考核优秀者:同等条件下教学质量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的优先。
四、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