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常规管理考核暂行规定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25-03-24 16:06
  • 点击:
  • 来源:
1.执勤期间讲话,玩手机,打斗,披头散发,扎堆,个人扣1分/次;
2.随意脱掉志愿者马甲,把手揣在包里面,志愿者马甲未拉上,个人扣2分/次;
3.执勤时戴夸张的耳饰首饰,说脏话,个人扣1分/次;
4.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个人扣3分/次;
5.参加志愿服务时如果发生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反映不得私自解决(如私自解决)个人扣5分/次;
6.参加会议违反会议纪律(包括但仅限于睡觉、玩手机、戴耳机、高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做会议记录),个人扣2分/次;
7.应参加志愿服务或会议无故缺席的,个人扣5分/次;
8.应参加志愿服务或会议按流程请假的,病、事假扣0.5分/次;
9.不服从团队安排或顶撞上级,个人扣5分/次;
10.在管理干部(包括但不限于社团部)考评时,存疑可有效反馈。如现场顶撞或事后采取其他违规办法处置,视情节个人扣5—30分,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清除志愿服务队。
11.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受师生好评加5分/次;志愿服务时长每月大于5小时,加10分/次。